以民为本 争创一流
2014/1/13
——眉山市着力推进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2013年,眉山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这一主题,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一主线,始终坚持做牢基础,做实工作,做优特色,做响品牌,着力推进各项民政事业创新发展,争创全国先进,全省一流。
抢先作为
抗震救灾彰显民政本色
“4·20”芦山强烈地震突发后,眉山市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局长的召集下,二十分钟内到岗到位,迅速成立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第一时间奔赴受灾一线,协助转移安置受灾群众2.58万人,紧急采购调拨帐蓬、棉被、大米、清油、干粮、饮用水等救灾物资 8万多件(床、箱、袋),大力发动慈善募集各类救灾物资价值400余万元,不分昼夜地向灾区分送,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同时,快速准确、通宵达旦地核查、统计、上报灾情,千方百计向上争取各类灾后重建补助资金7亿多元,居全市各部门首位。扎实推进灾后农房恢复重建,眉山市农房需重建11620户,预计年内开工7819户、完工5969户,农房需维修加固118050户,已完成100539户,进度居全省前列。眉山市民政局党总支被省委表彰为“‘4.20’抗震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
创新作为
民生事业取得全面进步
全面实施大病医疗救助,社会救助范围不断扩大。以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医疗难为重点,在眉山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救助对象在享受各项医保补助政策后,对剩余自负部分给予不低于60%、最高2万元的医疗救助,目前,累计救助患重特大疾病的城乡困难群众4931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703.62万元。同时,将一般医疗救助封顶线从6000元提高到8000元,将门诊费用纳入补助范围,截至去年11月30日,城市医疗救助累计救助困难群众74109人次,发放救助金1349.55万元;农村医疗救助累计救助困难群众216675人次,资助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18.12 万人参加新农合,共发放救助金5076.64 万元。统筹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大力开展复查清理工作,清退不符合政策的低保对象10794人,新增低保9028人;进一步提高保障标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达到310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达到1900元/年,城市低保全年累计月人均补助达234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达122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逐年递增,集中供养率达90%,继续保持全省第一。
创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福利体系日益完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大力推进养老服务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今年成功创建5个“省级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使眉山市省级示范社区总数达15个,居全省前列。同时,在全省率先创新开展“市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制定《眉山市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标准》,严格检查验收,兑现奖惩措施,全年成功创建7个市级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全面提高福利对象保障标准,城镇“三无”人员月保障标准达到400元,机构养育孤儿月基本生活费达到1130元,散居孤儿达到678元。大力实施“敬老爱老助老工程”,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和管理经验全省交流,眉山市民政局先后荣获全国、全省“敬老文明号”光荣称号。
探索建立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供养机制,将救助体制向社会拓展。针对眉山市400多名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无救助政策覆盖的现状,在全省率先建立供养机制。成立关爱困境儿童领导小组,整合各类民政资源,将所有困境儿童全部纳入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生活救助,并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形成自然增长机制。积极协调教育、卫生、人社、公安等相关部门,制定和落实救助困境儿童的保障政策,在他们学习、就医、生活、安全等方面提供帮助。创新开展慈善募集活动,在眉山市发起“救助困境儿童关爱行动”,大力宣传困境儿童救助工作,倡议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共襄善举;与万景集团联合设立“万景困境儿童慈善救助基金”,启动资金100万元,给予每名困境儿童每月100元救助金;首次走出眉山到北京为困境儿童、地震灾区募集慈善资金,以爱心捐款、义演、艺术品义拍等形式共募集善款236.05万元;联合万景集团开展购房慈善义卖活动,购房业主积极支持,为眉山市困境儿童募集善款9.2万元。
主动作为
公共服务水平提高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稳步推进。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全面完成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出台《关于推进全市社区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新建和改扩建64个社区活动阵地。认真做好区划地名工作。
社会组织管理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夯实。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新增14家、变更15家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制度,加大党建工作力度,积极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组织实施2013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省级补助项目,建立社工人才信息库,举办专业知识培训3期,在区县和民政直属事业单位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34个,积极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全面提升。切实提高救助管理水平,联合教育等10部门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061人,其中未成年人384人。扎实做好殡葬服务工作,全市火化率实现7年连续增长,眉山市火化率达到74%,火化区火化率达到90%以上,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彭山莲花公墓成为全省公墓行业第一个全国殡改示范单位;扩大惠民殡葬范围,将百岁老人纳入减免群体,全年免除2601人基本丧葬费195万元。推进婚姻登记工作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青神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被民政部授予“3A级国家婚姻登记机关”称号。
积极作为
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提升双拥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优抚政务公开,政务公开面达100%。按时足额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16322.01万元,及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486.15万元。市及各区县建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启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管理系统试点,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全覆盖。积极推进第十届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
扎实推进安置工作。完成1834名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退役士兵知晓率达100%,培训率达到95%。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和军休安置政策。组织开展眉山市第三届军休干部运动会,成功举办全国军休干部门球南片区预赛。指导东坡区和仁寿县军休所成功创建 “四川省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单位”。全力做好涉军维稳工作,无一人非正常进京到省上访。
经过一年的勤奋工作,眉山市民政工作在保障改善基本民生上实现了新突破,在加强社会建设管理上取得了新成效,在服务国防军队建设上创造了新业绩,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上获得了新发展。民政人将始终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坚持“做牢基础,做实工作,做优特色,做响品牌”的工作理念,继续为眉山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眉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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