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构筑精神家园 再创民政辉煌
2016/8/1
芦山县位于四川盆地西缘,属雅安市辖区,盆地周山区县,辖6镇9乡,幅员面积1364平方公里,距成都180公里。芦山历史悠久,自秦时建县至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历史遗存十分丰富,尤以汉代文物著名,有“汉魂”和“汉代文物之乡”之称,被四川省命名为“历史文化名城”。革命时期,红军曾两次经过芦山,并在芦山设立了红军总司令部、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苏维埃,被国家列为革命根据地县。
今年以来,在芦山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芦山县民政局继续围绕“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重建工作重心和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全力推进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灾后重建
芦山县民政局“4.20”灾后重建项目大项目个数共13个,子项个数16个,估算总投资:1167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73万元,援建资金10706万元。目前大项完工个数13个,子项完工个数16个已全面完工,完工率100%,完成投资11679万元,完成投资率100%。民政局16个项目(含子项)送审项目8个,送审比例50%。
筑牢民生工程 真情实意谋福祉
城乡低保。2016年,按照《芦山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县九项民生工程及14件民生事实目标分解表>的通知》(芦符督办〔2016〕34号)要求,芦山县民政局及时提高城乡低保人均补助水平。截止6月,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362人,累计保障人次数 20208人次,累计支出527.46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261.02元;农村低保对象5461人,累计保障人次数33016人次,累计支出 529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160.23元,全面完成民生目标任务。
医疗救助。严格按照《芦山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芦府办〔2012〕45号)和《芦山县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芦府办〔2013〕47号)文件精神。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进行救助,同时全额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居参合。截止2016年6月,我县累计救助10019人次 269.6517万元。其中: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孤儿参合共计 6331人 75.972万元,参合率达到100%;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保共计3402人(其中:民政资助参保2778人64.9997万元,其他渠道资助624人),参保率达到 100.%。直接救助910人次,支出128.68万元。其中:住院救助579人次,累计支出117.12万元,救助人次平均水平为2022.80元(含大病救助99人次35.82万元,救助人次平均水平3618.18元。);门诊救助331人次11.56万元,救助人次平均水平349.24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为70.15%,全面完成市上下达我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70%的目标任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雅民发〔2016〕15号文件精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城乡低保对象,补贴标准2016年按每人每月60元执行,2017-2020年每年提高10元,到2020年达到每人每月100元。2016年3月10日,芦山县民政局同县财政局、县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相关工作的通知》即(芦民(2016)77号),规范发放程序和办法,通过各乡镇和部门的共同努力,目前已完成1-6月1317人47412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发放工作。
特殊生活补贴。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移民工作局、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组织实施农村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贴政策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川民发〔2016〕69号)文件要求, 今年5月芦山县制定下发《芦山县民政局、芦山县财政局、芦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芦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芦山县农村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贴发放办法 >的通知》(芦民发〔2016〕114号) ,从2016年1月起,在按现行低保政策发放低保补助金的基础上,对全县年收入低于国定扶贫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按其年收入与国定扶贫标准的差额,增发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贴,严格补贴的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对发放对象进行精准核定,确保享受对象和相关补贴不重、不漏、不乱。目前上级补助资金已拔付到位,各乡镇正在按程序申报,待乡镇完善好申报材料,我局和相关单位将及时予以办理。
高龄老人津贴。根据《芦山县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实施方案》(芦府办函〔2015〕9号)精神,今年继续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额发放高龄津贴。今年1-6月,我县共发放15051人次,发放金额84.265万元(其中:80-89周岁的13393人次,金额66.965万元;90-99周岁的1622人次,金额16.22万元;100周岁以上36人次,金额1.08万元)。
稳抓双拥工作 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军民同心,其利断金。芦山县坚持巩固发展“鱼水情深”的军政军民团结,坚持把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当作夯实双拥工作思想基础的系统工程来抓。充分发挥国防教育基地、新闻媒体、网络的作用,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生动活泼的国防知识教育和双拥宣传,积极做好“元旦”“春节”“八一”走访慰问工作。
今年初,芦山县民政局按照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要求,对全县重点优抚对象479人进行了身份证信息录入和系统数据更新工作,完成率达到93.65%。同时,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的定期补助资金,共对536名优抚对象发放优抚资金177万元,定补优待面达到100%。
据统计,从去年底至今年5月,共接收退伍、转业军人45人,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37人,自谋职业退役士官4人,选择转业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官4人。
服务融真情 救灾救济暖人心
“人间自有真情在,真情时时暖人心”。芦山县民政局发挥部门职能和主观能动性,积极做好安全温暖过冬应急物质储备和温暖过冬资金保障工作,确保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的物质保障。应对2016年初高寒冰雪天气,及时向上级争取了140.5万元温暖过冬专项资金,确保全县安全温暖过冬。
在汛期救灾工作方面,今年先后于4月和6月对全县各乡(镇)民政分管领导和民政员进行了两次防灾减灾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要求的学习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了防灾宣传。修订完善了《芦山县民政局2016年防汛救灾工作应急预案》。
芦山县民政局在本级物资储备的基础上积极与省厅对接争取1000床棉被、500件棉大衣。目前本级储存救灾物资棉被1661床、棉大衣140件、电热毯188床、帐篷3000顶、发电机338台、手电筒1000只,与商家签订协议已代储方式储存粮食50000公斤、食用油10000公斤、矿泉水5000件、干粮5000件。同时,该局还在全县9个乡镇设立乡镇物资储备点,通过加大乡镇救灾物资的储备,以避免自然灾害导致断道而救灾物资无法及时运送到位的情况发生。并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台账,救灾物资出入库严格登记造册。
夯实基层政权建设 推进区划地名工作
芦山县局会同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对各乡(镇)所辖村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实地督查,强化工作指导,积极开展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要求各村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程序、规定公开时间,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村务公开工作;按照“组织建设、民主建设、法制建设、村规民约、和谐发展”等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标准,认真抓好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目前,太平镇胜利村、祥和村、大川镇三江村、杨开村已通过了县级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验收工作。
按照《芦山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时间要求,加强各方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有序推进地名普查工作;该局成立了芦山县—大邑县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了联检工作实施方案。今年6月,在芦山县民政局召开了“芦山-大邑”县级行政区域边界线联合检查联席会;在地名标志设置工作方面,该局采取实地踏勘,走访当地群众,会同县上邀请的相关专家组、广泛征求全县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并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召开座谈会完成了芦山县汉姜古城和五星工业园区22条街路名的命名工作。同时,指导芦阳镇完成县城7个统规统建和汉姜古城门牌编制工作,指导乡镇完善新村聚居点命名工作,完成芦山县几个商住楼的门牌编制和安装工作。
瞄准“9073” 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今年上半年,芦山县新修敬老院全部投入使用,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建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个,建设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个,分别为:芦阳镇先锋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芦阳镇城东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宝盛乡中坝村日间照料中心,龙门乡隆兴村日间照料中心。目前正在编制初步的采购清单。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今年芦山目标任务为4120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已经完成2700人。
随着该局灾后重建项目陆续竣工验收,目前,芦山县民政局正通过向其他地区学习社会福利机构有效运作模式,研究行之有效管理方式,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加大开放开发和对外合作力度,不断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积极作用。经过前期工作,目前,曙光敬老院、龙门养老服务中心、大川社会福利中心已经通过挂网招标,选中三家机构运营,下一步将加强对运营机构的监管,为芦山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助力。
惠民善政 创和谐幸福家园
今年来,芦山县民政局民政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下一步,该局将全力推进“4.20”灾后重建项目投入运营,立足“精准扶贫、保障基本”原则,全面推进县域扶贫攻坚工程,继续做好各项民政业务工作。不断加强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灾害救助能力;全面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力保障民生;全力服务于国防和军队建设,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提升机关效能,着力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积极投身决胜全面小康,为构建和谐幸福美好芦山,谱写中国梦芦山篇章努力奋斗。 (邓丽琳 本报记者 李彭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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