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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流浪孩子回家
2012/8/13
我省召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
曲木史哈出席并讲话
接送流浪孩子回家

会议现场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做好我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8月7日,四川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省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副省长曲木史哈就如何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下一步主要工作作了安排和部署。省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省民政厅厅长黄明全就前期我省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面临的形势和下步工作建议作了通报;省民政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廖永康就《四川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2012年工作要点》作了说明;省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省政府副秘书长张晋川同志主持会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等省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和2012年工作要点。
会议指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号)下发后,省政府办公厅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1〕88号),建立了分管副省长牵头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机制,启动了“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省级各部门和各市州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确定的政策措施和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街面流浪未成年人明显减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呈现出良好局面。据统计,2003年国家废除收容遣送实施救助制度以来,我省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1.9万人次,其中救助流浪未成年人5.5万人次。争取中央财政投入近1.3亿,安排省级财政资金5370万元,已建立127个救助管理站,依托救助管理站建立了81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会议提出,2012年全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主要做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二是扎实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三是创新社会管理,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源头预防和治理;四是落实救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工资倾斜政策;五是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能力建设。
曲木史哈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办《意见》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尤其是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社会共同参与,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政策研究,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措施。要完善保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二要各司其职,依法作为,建立良好的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落实好相关政策,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沟通联系,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协作,共同履行好职责。三要突出重点,明确任务,不断开拓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新局面。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相关政策,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和消极因素,确保社会环境和秩序良好。要及时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目标的制定,要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和创新的长远规划,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认真部署和组织开展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积极开展经常化的救助保护服务,不断强化源头预防和治理,确保其基本权益得到保障。有效防止重复流浪,切实做到救助工作到位、保护措施到位、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力争2012年底基本实现全省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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