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健全 孤儿保障机制
2012/8/20
本报讯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2〕42号)精神,长宁县迅速行动,通过健全六大机制扎实做好孤儿各项保障工作。
一是最低养育标准保障机制,将孤儿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截止目前共计发放18.5万元。二是孤儿信息管理机制,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为中心,以建立孤儿档案为载体,对孤儿实施动态管理和维护,作为孤儿救助政策制定和落实依据,三是医疗救助机制,将孤儿纳入城乡医疗制度覆盖范围之内,最大限度提高报销比例。四是教育保障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龄前孤儿到学前教育机构接受教育的,由政府予以资助,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全面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五是社会帮扶机制,将通过慈善救助针对孤儿开展专项救助帮扶。提倡大学生村官与孤儿结对帮扶,为孤儿提供生活指导、学习教育、心理疏导等帮扶。六是住房保障机制,将充分考虑孤儿对住房的需要,充分体现“优先安排解决”的原则。(王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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