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 助洪灾倒房立起来
2012/9/3
本报讯 泸县连续遭受了“7·22”特大暴雨和“7·23”长江特大洪水,给群众的生命财产和生活生产带来了重大损失,尤其是因洪涝造成农房倒损严重。为切实做好灾后农房重建工作,帮助因灾倒房户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近日,泸县制定出台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恢复重建基本原则、目标任务、补助对象和标准、工作程序以及保障措施,确保灾民在年底前能迁入新居。全县倒房重建补助对象为因“7·22”特大暴雨导致现居住的农房倒塌户,补助标准根据受灾困难农户房屋倒塌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人数,按10000—14000元的标准实行分类补助,对农村低保和重点优抚对象等特别困难户,增加补助1000元。重建工作从8月开始,力争12月底前全面完工并入住新居。(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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