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救助体系 老百姓得实惠
2013/4/22
最近几年,广元市青川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建设,以民政局牵头的十大救助工程,有效地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医疗、上学、住房等困难,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分类管理 政策到位
青川县属于老边少穷地区,又是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县,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造成极度创伤,城乡群众生活新发生种种困难。
青川县仅有人口25万,贫困人口却高达5.4万,这种比列实属罕见!“群众利益泰山重!”面对巨大压力,青川县民政人严格执行各类民政对象定期、定量的生活救助政策,切实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的规范化管理,建立起城乡低收入家庭状况核对机制,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进行分类实施:
城市低保15138人,月保障资金249.7万元,月人均补助160元;
农村低保16215人,月保障资金146.3万元,月人均补助90元;
农村五保户1303人,月保障资金32.575万元,人均保障250元;
严格执行重点优抚对象救助政策,重点优抚对象1917人,保障资金110万元。
政策落实,分类管理,因所救助对象准确,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
医疗救助 看病不难
地处山区,生存环境恶劣,青川县的城乡里,因病而返贫的大有人在,形成一个社会难点。根据国家民政部、省、市相关要求,青川县建立和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体系,全力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
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对象,由民政局全额资助参合参保;
城乡医疗救助对象中的特困家庭,给予定额门诊补助:农村低保、城市三无人员每人每年500元;城乡低保人员患有严重慢性病,并持有《慢性病医疗卡》患者,每户每年400元;
每年,民政局下拨一定数额的城乡医疗补助资金到乡镇,全用于辖区内困难群众的日常医疗救助。那些属于低保人员、五保对象、重点优抚者等住院患者中符合救助条件的,由县民政局在“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机构报账之后,按可报销部分的余额进行二次医疗报销:低保人员、重点优抚对象按50%;农村五保、城镇三无按100%进行二次报销,最高一年可达10000元。
这个工作体系的建立和实行,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看病难”,救助到群众的心坎上。
十大救助 增强幸福
“5·12”汶川特大地震,青川县是极重灾区,上学难、住房难、就医难等群众“身边事”十分突出。这些“热点”若解决不好,必将影响和谐社会建设,青川县不断加大解决群众难题的力度。
如何变被动为主动?青川县委、政府从县情出发,先后出台了《青川县贫困救助热线制度》、《青川县贫困大学生管理办法》、《青川县因灾因病返贫基层干部救助制度》等十大民生救助制度,覆盖了社会各类需要救助人员。
该县将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自然灾害资金,以及专项资金、慈善捐赠、教育基金、学生帮扶资金等多种资金整合;为使更多的群众有畅通渠道解决困难,该县成立了惠民帮扶中心,整合了组织、政法、民政、工会、教育、残联等部门的救助资源,对困难群众的申请“统一受理、统一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在具体操作中,该中心严格审批程序,做到事前监督;及时公布救助,做到事中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做到事后监督。同时,完善档案资料,实施动态管理。
拓宽救助渠道,变“单一”为“多元”,青川县民政局力争达到对困难群众应救尽救:对前往县惠民帮扶救助中心申请救助、符合条件者,及时给予“现场救助”;对建卡贫困户、五保户、三孤人员、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重度精神病人等实行定期排查,“重点救助”;主动深入城乡、户了解困难群体,给予应有的“及时救助”。
截至2013年3月,青川县已发放各项社会救助金3093万元、救助群众3.5万余人,提高了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记者 陈锡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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