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把抗震救灾工作作为头等大事
2013/4/27
本报讯4月20日,我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灾情发生后省民政厅厅长黄明全第一时间赶赴灾区查灾,并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了以黄明全为组长,各副厅级领导、巡视员为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慈善总会办公室、减灾中心、救灾物资储备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民政厅“4·20”芦山县地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有序地开展各项增援工作。同时,省民政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全力投入“4·20”芦山县地震抗震救灾工作:灾区民政系统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迅速组织干部职工全力投入到抗震救灾中去,及时从重灾区把受灾群众转移出来,妥善安置,有效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灾区社会稳定,人心安定;做好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发放工作,要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建立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台账,公开公平发放救灾物资,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定人、定量发放,坚决杜绝贪污、挤占、挪用、截留救灾资金物资等违法行为;非灾区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做好本地区支援灾区救灾款物的接收、管理等工作。
21日,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做好“4·20”芦山县地震灾区孤老、孤残、孤儿救助安置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地震期间“三孤”人员的救助安置工作,各地接收的救灾物资要优先用于灾区“三孤”人员以及暂时查不到家人的老人和儿童。灾区党委政府积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安全住所、有病能及时医治。在指导雅安市做好遇难人员遗体处理工作时,省民政厅要求要以当地政府为主,按级负责,履职尽责,及时做好遗体处理,防止灾区疫情发生;要按照相关要求,将相关资料、样本留存,妥善保管;要及时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4月22日,中共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雅安市芦山县“4·20”7.0级地震抗震救灾工作通知》后。驻省民政厅纪检组监察室及时研究安排抗震救灾工作特别是救灾款物的监督工作,坚持“监督不缺位、监督不添乱”的指导思想,狠抓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接收、采购、管理、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制发了《关于严肃纪律切实做好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主动安排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组相关人物分别参与省厅抗震救灾接收捐赠和物资筹集组、物资调运组,了解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方面反馈,同时积极配合省民政厅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救灾款物运行制度规范,确保廉洁救灾。
截至4月22日19时,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紧急调拨救灾帐篷62000顶;棉被200000床;折叠床10000张,应急灯900个,省民政厅紧急采购1万件救灾衣物,70万米彩条布,10万支蜡烛,9000件方便面、2000件矿泉水、3000件饼干、3000件火腿肠和100吨各类食品调运灾区。另外,截止25日17:30分四川省民政厅接收捐款到账金额3112.06万元,四川省慈善总会接收捐款到账金额16071.80万元。(张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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