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四举措”推行阳光安置
2016/9/5
泸州市纳溪区重视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四举措”推行阳光安置,2016年9名岗位安置退役士兵均愉快服从安置。日前,受到上级民政部门充分肯定。
纳溪区围绕推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阳光安置,注重结合实际,规范安置办法,严格按照统一标准对退役士兵服役表现进行量化评分,并将退役士兵得分作为政府安排工作排序选岗的重要依据,保障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得到优先安置。针对退役士兵量化评分和得分排序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纳溪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及排序选岗安置实施办法》,严格规矩,规范操作,维护公正;严格以退役士兵档案资料为准进行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让退役士兵参与和配合评分工作,经退役士兵审核评分准确无误后签字确认;采取召开会议的方式,将政府提供的安置岗位向退役士兵公布,由退役士兵根据自己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排序情况,按照“高分先选”原则,依序自主选定安置岗位;同时,区纪检、人社等部门全程介入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和排序选岗工作,加强监督指导,维护公平公正,确保了2016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规范有序、圆满完成。(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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