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上调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12/10/29
本报讯 为进一步改善民生,综合考虑消费者物价指数、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等多方面因素,德阳市政府决定上调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后的德阳市区(旌阳区和经开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由现在的260元/人每月上调到280元/人每月。
根据国家统计局德阳调查队公布的数据,今年上半年,消费者物价指数累计上涨3.1%,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6.5%,粮食类价格上涨5.3%。低保家庭主要支出是粮食和食品等生活必需品,消费品价格上涨对低保家庭影响最大。同时,今年初,德阳市又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已达到960元,而低保家庭由于受病、老、残、幼等因素制约,创收能力有限,收入主要依靠最低生活保障金,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低保家庭的生活水平随着全市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降低。为确保低保家庭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市政府决定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作出调整。
根据《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综合考虑消费物价指数、最低工资标准、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等多方面因素,9月11日召开的德阳市人民政府七届八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市民政局等《关于上调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请示》。会议要求政策全覆盖,各县(市、区)政策调整也要适时跟进,确保低保家庭与居民生活不受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文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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